个人简介
李黎明,男,1965年9月出生,法律硕士,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现为半岛bandao(中国)法学教研室教师,从事民法学的教学工作。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,获法学学士学位;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,获法律硕士学位。2007年获校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。发表《论表见代理》、《论所有权保留制度》等学术论文20余篇,参与编著《民法学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中国司法制度》等法学著作5部,参与省部级课题《21世纪中国民法典人本问题研究》、《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研究》等研究项目4项,参与校级课题的研究工作2项。目前,主要从事民商法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。
●研究方向
民商法
●教育背景
1982年9月-1986年7月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,本科
2001年9月-2003年7月 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,法律硕士
●代表性成果
论文《略论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》湖北社会科学2011.1
著作《民法学》(参编)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